集团公司领导来我院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

发布日期:2009-04-03 浏览次数:2113

    2009年4月3日上午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元曦同志带领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胡建英、副主任朱金蓉、工会女工主任胡爱红等相关人员来我院进行劳动合同专项检查,院长项炳泉同志高度重视,并和工会主席陈家秀同志参加了检查工作。
    院党委工作部主任李跃进同志就我院劳动合同签订、社会保险缴纳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了专题汇报。检查组人员对存在的问题与院领导进行了交流。
    最后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元曦同志指出,集团开展劳动合同的专项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推进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贯彻执行,规范用工行为,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根本目的是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促进“和谐建工”的建设。他要求,在社会保险方面,要尽快将职工医疗保险建立起来;在劳动关系管理上,根据本部及子公司的现实状况进行分类管理;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,加强团队意识和社保缴费(个人)意识教育,增强企业人力资源风险意识,从而推动建科院全面、快速发展。